关于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院进行学术交流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7-10-20    作者:     来源:zoty中欧     浏览次数:

关于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院进行学术交流的规定

为了提升公司科研水平,促进公司与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鼓励公司教师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院进行学术交流。现对邀请专家的层次及公司提供的待遇做如下规定:

1.如果需要公司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则邀请之前须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附专家详细学术资料。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邀请。如果不需要公司提供经费支持,可自由邀请,公司在现有条件下提供学术报告厅和会议室作为学术活动场所。

2.所邀请的专家学者的学术背景和研究方向应与本公司学科专业一致或相关,与公司学科方向不一致或不相关的,一般不同意邀请。

3.邀请专家学者的来访时间应该在学期中间,寒暑假及国家法定长假期间原则上不提供经费支持。

4.所邀请的专家学者应已取得该学科领域的高水平研究成果,鼓励邀请中国科公司、工程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杰青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入选者和国外终身教授等高层次人才来公司访问。

5.对于中国科公司、工程院院士、国外终身教授,公司支付国内往返机票、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支付5日以内的食宿费和学术报告劳务费。

6.对于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杰青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入选者,公司支付国内往返机票、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支付3日以内的食宿费和学术报告劳务费。

7.对于其他层次的专家学者,公司同意邀请的,仅支付学术报告劳务费。

8.公司支付以外的其他费用,均由邀请人自行解决。

本规定由公司负责解释。

                                          zoty中欧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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